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及全國性公民投票第 22 案投票日 11/28(六)

來源選戰最前線

爭取參選資格 李貞秀今向北院聲請假處分

張順祥

前立委李貞秀今天(8日)表示,昨天遭新竹縣選委會認定不符參選竹北市長資格,後續此處分將送中選會複審,為追求時效確保仍有參選資格,今天前往台北地院遞狀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。

李貞秀今天受訪表示,目前尚未收到新竹縣選舉委員會的正式處分,由於案件後續仍須送中央選舉委員會複審,為爭取時效,決定先向法院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。

至於為何選擇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,李貞秀表示,有律師建議她循民事假處分程序救濟,但目前沒有人願意擔任她的委任律師,因此自行遞狀,控告對象為新竹縣選委會及中選會,未來也打算加告陸委會。

新竹縣選委會昨天召開委員會議,審查鄉鎮市長、鄉鎮市民代表及村里長參選人資格,認定登記參選竹北市長的李貞秀,因繳附的喪失中國大陸原籍證明未滿10年,不符參選資格。

李貞秀昨天表示,她於1999年經主管機關依法核准完成初設戶籍登記,取得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,過去也曾依法登記參選並就任立委,如今卻遭認定不符參選資格,質疑影響憲法保障的參政權,因此決定尋求司法救濟。

此外,李貞秀先前不服中選會4月15日發函立法院註銷她的立委名籍,並公告由許忠信遞補,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,請求確認公告無效及撤回公告,另聲請停止執行遞補許忠信的行政處分。

北高行已裁定駁回停止執行聲請,本案原訂11月17日開庭。李貞秀今天表示,認為這起訴訟已無時效性,決定撤回訴訟,不再繼續爭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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